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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江经济带信息共享和征管协作机制

信息来源:中国税法专家网  文章编辑: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02 08:59:11  

      四川省国税局联合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湖南等六省市国地税局,日前在宜宾市签署《长江经济带上中游六省市关于建立长江经济带信息共享和征管协作机制的意见》和《联席会议制度备忘录》、《信息共享备忘录》、《征管协作备忘录》,正式开启长江经济带上中游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服务一体化的进程。

      六省市国地税局将分别成立信息共享和征管协作工作领导小组,逐步建立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加快推进跨省市和本省(市)国地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同时构建联席会议机制、税务信息共享机制、税收征管互助机制、联动查处机制、联合宣传机制和税收争议协商解决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交换的内容外,六省市税务部门还就外埠管理信息、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信息、企业集团信息、稽查案件协查协作信息等4项共享内容和跨省市经营纳税人管理、税收资质互认、信用等级互认等9项征管协作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会议还建立了轮值联席会议制度,六省市税务机关确定每半年召开一次税收征管协作联席会议,主要研究解决信息共享和征管协作的内容方式及存在问题。今后联席会议召开前,六省市税务机关均可向主办方提出需要研究解决的议题,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实施。

去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两区运作”,以实现区域合作共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两区运作”就是把长江经济带各省份按照经济基础、产业结构及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水平差异,划分为泛长三角区(江浙沪甬皖赣)与长江中上游区(川渝湘鄂黔滇),分区实现税收管理和服务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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