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于服务对象的需求,二是基于税收征管的属性。国地税分设对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以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导致了比较严重的重复办税问题,造成纳税人税法遵从成本和税务机关征税成本的增加,阻滞了依法治税效率的提高。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应充分利用好国税、地税的各种资源,整合业务流程,通过联合办税,形成合力,方便纳税人,提升办税效率。
国地税联合办税包括办税空间的联合、办税流程的融合、办税业务的联合、办税审批权的整合以及办税管辖的联合。当前各地国地税联合办税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共建办税服务厅,联合开展纳税服务。二是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形成打击违法涉税活动的合力。三是联合开展委托代征,加强税源监控,减少税收流失。四是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今后应在办税、征管、分析评估、税务稽查、税种管理、税法宣传、综合治税和科研协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和协作。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地税合作既面临机遇也面临很大的挑战。现实中,国地税间的业务信息壁垒已成为阻碍国税、地税深入合作、形成合力的绊脚石。因此,建立共同的网络化信息资源数据库已成为国地税深入合作的当务之急。国地税要共享各种数据资源,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利用税收征管系统和数据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源,分析征管现状,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规避管理风险,监控税源动态,挖掘税源潜力,全面监控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从经验型管理向以理性分析为基础的数据型管理的转变,提高税收管理的整体效能,推动国地税合作向纵深进展,形成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合力。
国地税联合办税是政府部门行政力量有机整合的有益尝试。分税制下,国税局属于“条条”,地税局属于“块块”。设在一个地区内的国税和地税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府际关系”,“条块矛盾”、“横向阻隔”、“协调不畅”等问题必然随之产生。同时,作为两个重要的税收执法部门,国地税虽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不尽相同,但是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规,面对共同服务对象,具有密切协作的工作基础。国地税通过部门协商,以契约的形式将联合办税的机制加以制度化,是一种紧密、稳定和经常性的合作。这一探索表明在中国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建立一定程度的“伙伴关系”具有可能性。
在政府改革过程中,众多政府机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然而,“九龙治水”依然存在,“施政缝隙”依然存在,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责总是动态的。频繁成立、撤销或合并机构并不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机构的设置需要相对稳定。而独辟蹊径,通过政府机构间的横向合作,建立相互合作、相互依赖、相互制约、资源共享的“伙伴关系”才是解决问题的较好出路。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地税合力办税是超越税务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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