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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选案模式

信息来源:中国税法专家网  文章编辑: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29 14:52:45  

1、专项检查和行业整治。每年税总都会出一个文件,确定全国税务机关今年的稽查工作重点,确定一个或几个行业,分指令性(必须查)和指导性(需要查),今年的指令性是房地产和建安行业,指导性是地方商业银行。

2、区域专项治理。由各省、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发现本地某行业、某地区、某税种有严重的偷逃税款隐患,就组织一个阶段的专门检查。

3、重点税源。总局有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各省、市、县、区都有。理论上三年查一次。

4、举报案件。这个就不解释了。

5、突发事件。比如落马贪官家属的公司、一把手被双规的国企、跟政府、国资委叫板的私企。

6、主管税所、专管员觉得有偷逃税款嫌疑的企业。

7、财务或经营情况出现巨大波动,或有重大涉税事项。比如突然出现巨额亏损、申请金额较大的税收减免,还有大型企业营改增、注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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