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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前化肥库存再销售将会被征税

信息来源:中国税法专家网  文章编辑: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26 09:15:07  

据悉,供销总社农资局及行业协会组织了会议,与财政部税政司、关税司、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司交流后,最终的反馈是:8月底前形成的化肥旧库存如果在91日以后销售将全额征收13%增值税;91日起出口报关开始征收13%增值税,暂无返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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