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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现状与展望

信息来源:中国税法专家网  文章编辑: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8-28 14:11:28  

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直接关系到各国政府在相互的经济贸易往来中利益上的得失,因此,从它产生和存在的那天起,就一直成为世界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处理国际间税收事务方面特别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尤其是在国际税收学领域也一直被做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而加以研究和探讨。

应该说,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许多国家在避免国际重复征税方面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生产经营活动日益精细的分工和协作化、投资主体的不断多元化和国际化。已成为当今乃至今后相当长阶段内各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际重复征税给国际经济交往所造成的重大障碍已为各国所共识。避免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也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同愿望。现实状况及许多迹象表明,随着世界经济的日益发展及各国对外经济政策和经济关系的不断调整,各国税收管辖权的冲突范围正在也必将逐渐缩小,进而国际重复征税的矛盾也必将日趋缓和。从目前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来看,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解决会呈现出以下这样一些趋向。

一、随着各国对外缔结税收协定的步伐不断加快国际间的税收协定对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解决已经并且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就导致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发生的原因来论,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出现的跨国纳税人和跨国征税对象的曰趋普遍化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潮流;同时,各国政府又都强调而不可能削弱或放拜各自的税收管辖权。所以,各国税收管辖权上的交叉重叠也不是轻易就能消除的。那么,国际间在避免或减轻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上的税收协调就显得尤为必要,必然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深的层决上进一步发展。这就意味着,在平等互利原则上,通过国与国之间协商谈判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近年来。世界上缔结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数目骤然增多,到19979月,全世界187个国家已签订的双边国际税收协定就达到了500多项。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发展中国家对外缔约增加最快。可以肯定。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在国际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日益提高,不仅国与国间缔结税收协定的速度还会加快、数量还会大大增多,而目税收协定由双边向多边发展也将成为一种必然结果。如此发展状况,已为人们展示了一个通过税收协定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进而协调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更为理想的前景。

特别是8O年代以来,国际税收协定的缔结又呈现出两点新的动向:第一,参加缔结税收协定的国家日见增多。80年代之前,避免重要征税协定的缔结主要是发达国家之间,80年代开始已逐步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推开。据统计,80年代发展中国家参与缔结的避免重复征税协定已达数百个。我国从19844月至19981月就先后与57个国家缔结了避免重复征税的双边协定。更令人瞩目的是百慕大、尼泊尔、卡塔尔、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过去对国际税收协定一向反映迟钝的困家也已纷纷行动起来。第二,税收协定内容逐渐充实扩大。首先,在适用税种范围上,原来税收协定适用的税种一般只限于所得税。现在有些税收协定已将税种范围延伸到财产税或遗产税以及社会保障税等。其次,在消除重复征税的方法上,不仅包括了缔约国一方的纳税人在缔约国另一方取得所得被征税后,能得到本国给予的税收抵免或免税。而且还包括了发展中国了对外国投资者的减税、免税优惠。 使外国投资者能够真正享受到这些优惠,从中得到实惠,还采用税收饶让抵免的办法,通过税收协定来发挥鼓励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作用,防止税收优惠在国家间形成税款转移。再次,为防止国际重复征税和国际偷、漏税及避税活动,在所谈签的避免重复征税协定中,还对缔约国双方相互交换税收情况的文字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二、区域经济集团内部以及各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税收协调将有较大发展,推动了区域性乃至国际性税收一体化活动的进程,必将有助于国际重复征税矛盾的协调和解决。

近几年来,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活动蓬勃发展且大有日益加强的趋势。以欧洲经济共同体为代表的各个区域经济集体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成员国之间的税收协调。欧洲经济共同体自建立以采,已在其内部的税收协调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措施。不仅取消了工业品和农业品的内部关税,对外统一了关税税率,而且在增值税制甚至直接税制的一体化方面也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继欧共体之后,加勒比地区、美加地区、南美洲地区等的区域性税收一体化已在逐步形成。此外,非洲、中东、黑海、西亚、东北亚等地区的关于建立经济共同体或经济联盟和实行税收一体化的计划出已在酝酿形成之中。毫无疑问,区域性税收一体化的实现,将会直接或间接地有利于国际重复征税矛盾的协调。

同时,随着区域经济集团在广度和深度上的进一步发展,各个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税收协调也已被提上议事日程,从而推动世界性税收一体化的进展。所以,从目前及长远的趋势来看,世界各国的税制差异性将逐步缩小、趋同性逐步增加。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一国的税制状况及其变动,其影响决不会仅限于该国所属领域,而且不可避免地会波及至其他国家,特别是同其有密切经济往来的国家。由于资本利润率平均化规律的作用,“税往低处流”,资本向低税负国家和地区转移,肯定会逼迫各国根据其在国际竞争中所处的地位,逐步加快税制特别是税负水平的调整步伐,从而出现世界范围内的税收一体化趋势。包括税收管辖权规定在内的各国税制差异的缩小,无疑会大大减轻因此而产生的主要体现在所得课说和财产课税上的国际重复征税的矛盾。所有这些,都会对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解决产生积极的影响,从而使这个长期困扰世界经济发展的难题出现缓和的迹象。

三、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所显示出的所得税和财产税负担和地位的下降,也必将起到大大的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作用。

80年代中后期,美国率先进行的税制改革,对其他西方国家产生了强大的和冲击效应。进而导致整个世界的税制改革。美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降低所得税负担。受此影响,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及许多发展中国家也相继采取了降低所得税税率的措施。由于国际重复征税涉及的主要是所得税,因而各国所得税负担的减轻必定有助于缓和国际重复征税。另外,财产税尽管是一个古老的税种,且为各国所普通采用,但它在各国的税制结构中并不构成主体税种。财产是人们历年税后所得的积累,开征财产税实质上是一种双重征税。因此,许多经济学家早就主张取消财产税。根据美国最近的民意测验,财产税被认为是最坏的一个优种。从美国的实际情况看,财产税作为美国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地位已开始下降。在其他发达国家中。财产税也日益显得无足轻重。相形之下,社会保障税则变得愈加重要。国际重复征税既涉及所得税,也涉及财产税,财产税在发达国家中税收地位的下降,也必将起到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作用。

由此可见,随着各国的国际重复征税影响的认识逐步加深,对国际重复征税采的防范措施越来越多,国际税收协定签订活动越来越普遍,事买上,实际发生国际重复征税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而在国际税收中占主导地位的只是一种“潜在的”国际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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