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多国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对跨国企业集团实施新的税务申报制度,申报范围涵盖在各国的收益及纳税额。包括日本在内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与部分新兴市场国家已于日前达成共识,同意一同采取措施防止跨国企业逃税。
实施对象为集团销售收入超过7.5亿欧元的企业集团。估计日本有近千家此类企业,在政府监管加强的同时,企业的相关工作量也可能会增加。
OECD将从本月9日起在土耳其召开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微博]行长会议,会上将汇报此次的共识。预计今年4月底前将确定制度细则。日本最快将在2016年度修改税制实施新制度。
由于美国谷歌(637.61, 8.99, 1.43%)、苹果(112.92, 3.23, 2.94%)等跨国巨头的逃税行为日益成为社会问题,OECD正在采取措施提高跨国企业经营和财务透明度。
根据新制度,集团母公司应向总部所在国的税务部门每年提交1次国别收益及纳税报告。该国税务部门原则上应依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向子公司所在国的税务部门提供该报告,为其税务调查提供参考。
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重点领域
出口退税 增值税案 房地产税 税务诉讼 税法顾问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法学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