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税法专家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税法专家网 > 律师风采 > 热点关注

房地产税初稿已成形 有望“十三五”头两年推出

信息来源:中国税法专家网  文章编辑: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10-21 10:10:49  

10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由此引发了房产税是否正式出台的猜测。目前业界认为深圳、广州有望接棒上海、重庆,入围第二批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城市名单。

根据重庆市地税局日前发布的公告,符合缴纳房产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在101-31日期间主动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自2011年以来,重庆房产税的起征点也经历了4次上调,从最初的9941/平方米,上调至目前的13192/平方米。

而与“房产税”一字之差的“房地产税”,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有关人士透露,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并不断完善中。房地产税主体税种或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具体税率可能将由地方在中央确定的税率区间内自行决定。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前不久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对此,有专家预计房地产税有望于“十三五”前两年推出。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佐建议适时开征新的房地产税。他表示,房地产税的改革应当将房产、土地相关的税费改革统筹考虑,逐步合并现行的房产税、城 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中的有关征税项目以及房地产方面的某些合理的、具有税收性质的政府收费,建立城乡统一、房地统一、与各国普遍开征 的房地产税基本一致的房地产税。

注:本文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税法专家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23920号-1